作者 roger29 (看我幹麻 你把我當垃圾啊) 看板 Gossiping
標題 [新聞] 萬人連署要虐貓生退學 台大依校規處理
時間 Mon Jan 4 11:22:47 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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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央社
時間:2016/01/03 11:34
網址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firstnews/201601030099-1.aspx
萬人連署要虐貓生退學 台大依校規處理
(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)台大僑生疑虐貓,網友在臉書發起連署,要求台大將虐
貓學生退學,已超過萬人響應。台大今天表示,將加強宣導動保觀念,並召開獎懲委員會
,依規定進行懲處。
日前有民眾舉報,常在台北市大安區出沒的流浪貓「大橘子」, 疑似遭到虐待致死,之
後警方約談涉嫌的台大澳門陳姓僑生,陳姓僑生後來坦誠犯案,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送檢
方偵辦。
有網友在臉書上發起連署,要求台大將虐貓的學生退學,另外也要求刑責重罰和境管,截
至今天上午,已有超過1萬4000名網友參加連署。
台大今天發表聲明指出,對此虐貓事件,深表遺憾,將對學生加強宣導保護動物的觀念。
陳姓學生已承認犯行並有悔意,學校將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,依規定進行懲處,同時也啟
動心理輔導機制,安撫陳姓學生情緒,協助他面對問題。
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,由於學生已承認犯行,因此將召開獎懲委員會,由各學院
教師、學生代表和法律專家共同討論,根據校規進行懲處,由於校規只明列考試作弊等不
良行為,虐貓行為適用哪一條校規懲處、是否會達到退學處分,都需要進一步討論。
備註:所以看起來112的校規並沒有明說這種行為是否達到退學標準,
有比較了解這方面的人對此事件能否達到退學標準有看法嗎?
剛才研究了一下,虐待動物第一次是行政罰則,
要五年內再一次才會有刑事罰則。
所以應該還無法依刑事責任退學,
且還要情節嚴重,虐待動物於法來說其實不算太嚴重。
至於能不能用妨礙校譽或操行之類的退學,就不清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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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xzcb2008: 不愧是KMT英九培養中心 01/04 11:23
推 talrasha: 查無不法 01/04 11:23
推 arrenwu: 校規有提到,如果觸犯刑事法律可以退學 01/04 11:23
推 sportsyzm: 妨害學校名譽 << 這條呢? 01/04 11:23
→ Spinner3: 不會退學啦 01/04 11:23
→ fallheart: 原來是中國人 01/04 11:24
推 blaz: 安撫學生情緒,嗯? 01/04 11:24
推 flare5566: 有種一輩子別出台大校區啊 在路上被認出來一定被 01/04 11:24
推 akuser: 鄉民要你退就退 01/04 11:24
推 lmc66: 校規一堆模糊地帶 硬要退學一定找得出理由的啦 01/04 11:24
→ lmc66: 就是看學校想不想 01/04 11:24
→ arrenwu: 獎懲辦法裡面,退學要件裡面沒有 妨害學校名譽 這條吧 01/04 11:24
推 waijr: 總不能沒有規定就這樣叫人家走吧 01/04 11:25
推 shadeel: 讓樓下肛 我就原量他 01/04 11:25
→ arrenwu: @lmc66 獎懲規則在這裡 http://tinyurl.com/zcdpz78 01/04 11:25
謝謝提供,阿是說開除學籍和退學有啥不同...
第 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予以勒令退學:
一、毆打師長。
二、考試作弊,情節嚴重。
三、違反學術倫理,情節極為嚴重。
四、蓄意傷人,情節嚴重。
五、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。
六、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,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。
七、積滿三次大過。
第 十一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予以開除學籍:
一、毆打師長,情節嚴重。
二、連續考試作弊,情節嚴重。
三、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,情節嚴重者。
四、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,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,情節嚴重。
→ arrenwu: 你說說看,哪個理由最像是可以退學? 01/04 11:25
→ waijr: 之前不是也有好幾個虐待動物大學生 他們都退學了嗎 01/04 11:26
推 MrStone: 有損校譽就可以退了,校規給主官的裁量權超大 01/04 11:26
→ shwkz: 沒有規定 就不能罰? 可笑可笑 規定不就是人制定的 01/04 11:26
推 Mayinggo: 一定被怎樣 死隻畜生而已不會怎樣啦 01/04 11:26
噓 mrforget: 拿全民的錢補助僑生來台虐貓,幹你娘。 01/04 11:26
→ arrenwu: 痾 獎懲辦法我都貼了 還在那邊有損校譽 01/04 11:26
→ shwkz: 看校方要不要做而己 不做就是給人看笑話 01/04 11:27
※ 編輯: roger29 (220.132.145.238), 01/04/2016 11:29:05
→ otld: 這種在學校也沒人想跟他做朋友了吧?到時候專題自己做 01/04 11:28
→ arrenwu: 有規定啊 怎麼會沒有規定?只是可能不符合退學標準 01/04 11:28
推 aq1: 沒有規定當然不能罰 臺灣不是法治國家嗎 還是我搞錯什麼了 01/04 11:28
推 blaz: 刑事法律那條就有啦不是? 01/04 11:28
推 linceass: 愛貓人士別無線上綱啦 越鬧越反感 01/04 11:28
→ arrenwu: 如果動保法算是獎懲規定裡面的刑事法律,他應該會記大過 01/04 11:28
推 Mayinggo: 看貓本推文還以為台灣是沒法治社會 01/04 11:28
→ siaopu: 北七 這才叫民粹 01/04 11:29
推 all0pha765: 不退學就不退學 但觸法的部分全部都不該饒恕 01/04 11:29
推 Kazimir: 因為學生犯錯而把人趕出學校,我總覺得這有一點問題.. 01/04 11:29
→ arrenwu: 開除學籍是你之前修過的學分全部變成白紙 01/04 11:30
謝謝解釋。
推 signm: 頂多罰款而已,根本不痛不癢 01/04 11:30
推 kps1247: 依校規處理有什麼問題 情濫理盲? 01/04 11:30
推 aq1: 動保法虐殺動物也是要罰幾十萬的 夠他學會教訓了 01/04 11:31
噓 sirhc: 連署判他死刑好了 01/04 11:31
推 chaos21: 這應該不用到退學吧? 01/04 11:31
→ aq1: 為什麼我感覺有些貓奴一副要他一命抵命的感覺 01/04 11:31
推 waijr: 校規怎麼規定怎麼處理阿.... 01/04 11:31
推 cimic: 學店本來就這算水準 何必要人家退學?? 01/04 11:31
推 lmc66: 操性不及格也可已勒令退學喔 01/04 11:31
→ lmc66: 操行 01/04 11:32
→ cimic: 專收僑生 加分生 馬英九這類的地方 01/04 11:32
推 arrenwu: 獎懲辦法裡面沒有提到操性啊 01/04 11:32
→ lmc66: http://reg.aca.ntu.edu.tw/reg2007/STATUTE/law6.html 01/04 11:32
原來還有這個@@
推 signm: 十幾萬是保育類,這種頂多罰幾千而已 01/04 11:33
噓 azqsxw789: 安撫情緒? 虐殺者還需要被安慰? 01/04 11:33
→ aq1: 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叫他出來道歉 叫她自己強制接受心理治療 01/04 11:33
→ lmc66: 因為他寫在更正式的國立臺灣大學學則裡 01/04 11:33
→ signm: 這跟操性也可以扯一起喔 01/04 11:33
推 s2657507: 應該加罰他每個禮拜都去動物之家當義工 01/04 11:33
→ aq1: 人如果可以教化還是要教化 你退他學難保她不會以後報復行為 01/04 11:34
推 arrenwu: 喔喔喔 我看到了 原來寫在那裏 01/04 11:34
→ arrenwu: 不過這要怎麼跟操行搞在一起啊? 01/04 11:34
推 jauruyu: 群眾暴力 01/04 11:34
→ lmc66: 操行除了依照記功記過計算外也可以就特殊優劣事蹟增減分數 01/04 11:35
推 cimic: 不是徒手單殺嗎? 還有共犯?? 01/04 11:35
推 archon: 虐待動物竟然是罰錢了事?應該要判他無期徒刑(可保留學籍 01/04 11:35
推 oncemore: 把他退學 把問題丟給社會 真是簡單 01/04 11:35
→ arrenwu: 要增重虐待動物懲罰的話 要靠可愛動保團體繼續努力啦XD 01/04 11:35
推 Mayinggo: 貓本好有趣 在那裡指揮台大要怎麼做 01/04 11:35
→ oncemore: 好像這些網友以為退學了他就不會再犯一樣 01/04 11:36
→ lmc66: 把問題丟回給中國社會啊 自己國家的社會問題自己解決 01/04 11:36
→ all0pha765: 貓本? 我看是一日貓本吧 01/04 11:36
推 livewater: 要是退學應該就要回中國了吧? 01/04 11:36
推 rockyegg: 依校規辦事阿 連署就要退學 你紅衛兵阿 01/04 11:37
推 chari7586: 所以盜墓違反那一條?為什麼當初學長們被退學? 01/04 11:37
推 signm: 貓本提出的東西根本沒有一個可能成立,務實點 01/04 11:37
→ arrenwu: 別想太多啦 他下個學期就要畢業了 01/04 11:37
噓 avgirl: ~~~~嚴重妨礙校譽,給予退學,我不行沒有學校會寫這條! 01/04 11:37
→ rockyegg: 要不要連署郭雪芙開感謝祭 01/04 11:37
→ avgirl: 信 01/04 11:37
推 Mayinggo: 盜墓違反竊盜吧 01/04 11:38
推 j68345517: 推 01/04 11:38
噓 henryyeh0731: 退學或是加重刑責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01/04 11:39
→ avgirl: ~~~幹拎涼虐待動物的人! 操你媽 01/04 11:39
→ Mayinggo: 沒寫虐貓會怎樣 那就不會有事 01/04 11:39
→ SuperUp: 不就死隻畜牲而以 無限上綱 01/04 11:39
→ henryyeh0731: 無論貓本再怎麼說,貓終究只是貓,法律上視為物品 01/04 11:39
→ bear123: 別擔心,寫寫悔過書就代表有悔意就沒事了,快寫吧 01/04 11:39
→ arrenwu: 是死之畜牲沒錯,但這顯示那個僑生需要輔導 這該被重視 01/04 11:40
推 cimic: 虐貓為該校日常 大家太大題小作了 韓國還不是依法吃狗肉 01/04 11:40
→ arrenwu: 吃狗肉跟虐貓有什麼關係? 01/04 11:40
推 waijr: 罰心理治療 勞動服務去動物之家當義工可能好得多 01/04 11:40
→ henryyeh0731: 甚至連刑責都談不上,頂多罰錢,不繳就境管而已 01/04 11:40
→ waijr: 退學也解決不了甚麼問題 01/04 11:40
推 okiayu: 覺得應該是輔導,而不是單純把他從學校趕出去 01/04 11:41
噓 shooooooboom: 別說啦 人家僑生都嚇傻了 你們壞壞 01/04 11:41
→ ewhurst: 直接記三次大過就可以退了,還不簡單 01/04 11:41
→ cimic: 依法虐貓 依法處置 謝謝指教 莫用道德感無線上網 01/04 11:41
→ henryyeh0731: 要人退學實在是民粹,如同之前的兔本一般反智 01/04 11:41
推 sthelse: 四、或學校查證屬實,情節嚴重。這就看台大覺不覺得虐殺 01/04 11:41
→ sthelse: 貓情節嚴不嚴重囉。 01/04 11:41
→ arrenwu: 這個按照獎懲規定沒辦法記到三大過的 01/04 11:41
→ cimic: 這不是可以用道德來教化的地方 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01/04 11:42
推 chari7586: 那這違反動保法了,怎沒處分?標準在哪? 01/04 11:42
→ arrenwu: 虐貓定罪上限頂多一年徒刑,不會歸類於情節嚴重吧 01/04 11:43
→ cimic: 強姦犯警員都只是調職而以 殺個貓 依法辦理 很好了懂嗎? 01/04 11:43
→ arrenwu: 所以我才說最可能是記大過 01/04 11:43
→ arrenwu: @cimic 不要這麼悲憤啊 上面有獎懲辦法 你可以看看 01/04 11:44
推 c1396: 乾脆處他死刑 愛貓人士狂秀下限耶 01/04 11:44
※ 編輯: roger29 (220.132.145.238), 01/04/2016 11:48:25
→ linceass: 一直嚷嚷著退學 憑甚麼啊 01/04 11:44
→ cimic: 依法記大過 謝謝指教 01/04 11:44
→ linceass: 頂多記個過就了事了 01/04 11:45
推 leo921080931: 112校規弱 01/04 11:46
推 cimic: 原來殺貓還有訂位獎懲辦法 那要怎麼殺才能得獎?????????? 01/04 11:46
噓 rex9999: 坦白說 人家可是中國外籍生 地方民情宰貓很驚世駭俗? 01/04 11:47
→ cimic: 有年度最佳殺貓獎嗎?? 最佳殺貓創意獎 年度殺貓王 ? 01/04 11:47
推 fongmcn: 應該處死 01/04 11:48
推 rockyegg: 動保法就罰鍰而已 你闖紅燈也是罰鍰 01/04 11:48
推 arrenwu: 動保法有刑事懲罰啊 觸犯刑事法律 獎懲辦法有規範到 01/04 11:48
推 skeric: 本來就依規定 不然難道要依民粹? 01/04 11:48
※ 編輯: roger29 (220.132.145.238), 01/04/2016 11:49:14
→ arrenwu: 獎懲辦法又不是只有獎勵,還有包含懲罰啊XDDD 01/04 11:49
→ cimic: 根本就是依法辦理的態度嘛XDDDDDD 那就依法辦理囉XDDDDD 01/04 11:49
推 chari7586: 理性討論標準誰跟你愛貓人士,動不動就乾脆怎樣又怎樣 01/04 11:49
→ chari7586: 開大絕,連動腦筋的意願都沒有,真愛秀下限 01/04 11:50
→ arrenwu: 不懂,依法辦理到底有啥問題? 01/04 11:50
→ cimic: 何必要道德去約束 這地方是不講道德的 依法辦理就很好了 01/04 11:50
推 henryyeh0731: 殺流浪貓很難被判刑,頂多罰錢。不然臺灣虐貓狗一堆 01/04 11:50
推 LKN555: 今天殺貓明天殺人 台大就要等死人了才處理? 01/04 11:50
推 QCANCER: 這傢伙走在路上經常性被蓋布袋我覺得會是剛好而已 01/04 11:50
→ cimic: 英九: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01/04 11:50
噓 Chieen: 連署就能決定的話 以後就不要有法院判決都靠i-voting決定 01/04 11:50
→ arrenwu: 今天殺貓明天殺人<- 這完全沒有根據 01/04 11:51
推 s505015: 退學算肄業,開除是根本沒來 01/04 11:51
→ cimic: 馬英九依法辦理就被噓 根本雙重標準 01/04 11:51
噓 ki84: 沒想到有這麼多智障護駕! 01/04 11:51
→ henryyeh0731: 有個貓本反串到高潮分不清敵我現實了。。。 01/04 11:51
→ cimic: 身為英九迷 實在看雙重標準看不下去 01/04 11:51
推 cheetahspeed: 跟689一樣畜牲 01/04 11:52
→ yago: 我猜兩大過 01/04 11:52
→ cimic: 不把貓當人看 臭了嗎? 01/04 11:52
推 chari7586: 我不覺得護駕,重點是標退學準在哪?違反竊盜,違反動 01/04 11:53
→ chari7586: 保,都違法了,何以一個退,一個輕輕放下? 01/04 11:53
→ arrenwu: 因為違法的處法不一定是退學啊 01/04 11:54
→ henryyeh0731: 標準就在校規學則裡面啊,要退學不會自己去找條文? 01/04 11:55
推 cimic: 你以為什麼叫僑生?? 高級外省人!! 你們賤民懂個屁? 01/04 11:55
→ cimic: 免職一個校長都不夠賠一個僑生 01/04 11:55
→ henryyeh0731: 一群人嚷嚷著要退學就給退那下次燒女巫好不好? 01/04 11:55
推 windswiff: 現在真的有一種燒女巫的感覺 01/04 11:56
→ henryyeh0731: 反正道德嘛,你的道德才是道德,違反了就該死 01/04 11:56
噓 MattiaPasini: 人家菁英學生欸~幹! 01/04 11:58
推 cimic: 無罪?秒退!快推! 違法殺貓?人家菁英欸 XDDDDDDDDDDDDDDD 01/04 12:00
→ cimic: 依法殺貓 依法獎懲 謝謝依指 01/04 12:00
推 all0pha765: 不一樣 女巫有些是被誣陷的 這廝是被抓現行 01/04 12:01
噓 koyuri: 台大出品變態保證!之前的中指蕭、虐貓李、總圖噴精男 01/04 12:01
噓 QCANCER: 台大超強的,養出陳水扁馬英九還有殺貓的 01/04 12:01
推 jauruyu: 樓上XD 01/04 12:01
→ newgpx: 689:民粹 01/04 12:01
→ Fewer: 憑什麼連署管別人校內 怎麼不連署撤銷馬英九學位 01/04 12:01
→ jauruyu: 聽說112和118要合併了? 那以後IP要用112還118? 01/04 12:01
推 kaet: 這連署就是民粹 台大要挺住不受影響 01/04 12:02
→ koyuri: 不愧是鬼島的最高學府~~~ 01/04 12:02
→ jauruyu: 台大挺柱個屁 現在換柱才是主流 01/04 12:02
→ saiulbb: 本來就是 照規矩來就好 這樣就叫他退學? 貓本太過! 01/04 12:03
推 cimic: 韓狗:依法吃狗 謝謝指教 01/04 12:05
→ yniori: 台大宅王殺人都沒退學了~ 01/04 12:05
推 aq1: 看了一下呂秋遠律師寫的 虐殺動物最高是一年以下徒刑 01/04 12:05
推 sthelse: 所以啊,台大就只想當好人啊,學生需要輔導,學校不宜切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割學生。輔導請交給專業,退學不是切割,而是教導學生什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麼叫承擔,大學生是成年人,不是小學生。台大說會加強宣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導學生保護動物觀念,請問要怎麼加強宣導?又有下一個虐 01/04 12:06
→ deatheo: 支那人 01/04 12:06
→ cimic: 依法請款登山 謝謝指教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貓案發生,台大又要做何處置?虐貓者想的就像上面的人講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的,反正罰錢,判了重刑,虐貓不是重大情節,到時只要說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己有悔意就好,不痛不癢,那請問台大的加強宣導作用在哪 01/04 12:06
→ aq1: 如果判到關一年 刑責其實也很重了 01/04 12:06
→ sthelse: 裡? 01/04 12:06
推 rbull: 所以鼎新用毒油都沒有坐牢了 以後犯法也可以都這樣辦理 01/04 12:06
→ rbull: 難怪反鼎新這種事還會人會氣得跳腳啊 01/04 12:08
推 jamesadobe: 雖然這傢伙很垃圾,但台大依校規處理也是正確的 01/04 12:09
推 qmei: 這樣要退學也太偏激 01/04 12:10
推 cimic: 可以不用秒退囉 頂新味全都合法XDDDDDDDDDDDDDDDDDDDD 01/04 12:10
噓 chikan: 貓本真可怕 01/04 12:10
推 joeydai: 連署加重刑責是三小== 01/04 12:10
噓 TohnoMinagi: 今天殺蚊子,明天殺人,殺蚊子的學生也該退學 01/04 12:10
噓 Coslate: 無聊, 虐蟑螂怎麼沒看你們出來鬼叫? 01/04 12:11
→ cimic: 最高道德標準 秒退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1/04 12:11
噓 fantasy2600: 不好意思 貓命就是這麼不值錢 應該是要修法才對 01/04 12:11
→ fantasy2600: 殺貓殺狗一堆新聞 就因陳陸生判比較嚴重有失公平? 01/04 12:13
推 cimic: 高級外省人的命 就是值錢 01/04 12:13
→ rbull: 以後法律犯無罪的都可以來做啊 台灣人吃毒油真是理所當然 01/04 12:13
推 aq1: 生命是有等差的 人>>>>>保育動物>貓狗等寵物>其他動物 01/04 12:15
推 Homeparty: 安撫街貓嗎,馬英九陳水扁的母校 01/04 12:16
推 tomoko17: 支那人比較高級啊 怎麼可能退學 01/04 12:16
→ flybirdy: 那誤國誤民的可以先除去學籍嗎 01/04 12:19
→ rbull: 台灣人沒有比較高級啊 花錢買毒油吃了十幾年 01/04 12:20
推 chari7586: 鄉民又在秀下限了,被罵吱吱不意外 01/04 12:20
→ fantasy2600: 外勞剝皮貓 林口餓死17狗 這些相對重大 反而討論度低 01/04 12:21
噓 blaukatze: 本來就照規定 大家要你退你就得退噢 這才叫民粹好嗎 01/04 12:22
推 cimic: 吳思華:依法提告 謝謝指教 01/04 12:23
推 p16001017: 規定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01/04 12:25
→ cimic: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殺隻貓就被看出底線了 01/04 12:25
推 yilin64: 最好不要退學,等到同學遇害再說 01/04 12:26
推 arrenwu: 不懂,為什麼台大按照規定來可以起這麼大爭議@@" 01/04 12:26
因為很多人不相信法律或校規之類的規定,
覺得要網路全民投票怎麼罰比較適合吧我猜。
→ cimic: 一群英九在護航囉 國民黨必勝 01/04 12:26
推 newtonapple: 讚拉,不要理莫名其妙的網路公審 01/04 12:27
→ cimic: 國民黨 依法228 臭了嗎XDDDDDDDDD 01/04 12:27
※ 編輯: roger29 (220.132.145.238), 01/04/2016 12:29:52
推 msj2287: 無聊 照校規處置啊 為一隻貓想搞多大 01/04 12:29
推 cimic: 法官:頂新無罪 01/04 12:32
推 scatology: 本來就該照校規or法律來處理唉 01/04 12:32
→ rbull: 無聊 頂新都無罪了 為一罐油想搞多大 01/04 12:32
推 ynd: 無聊。 台大就這點水準? 01/04 12:33
推 plane0110: 那廢物背景到底多大啊 台大甘願讓大家打罵也不退… 01/04 12:33
→ comebuy01: 人家僑生耶~ 01/04 12:34
→ ynd: 有校規就 校規處理,這麼簡單的事也能拖 01/04 12:34
推 arrenwu: 你說說看 台大該用哪一條規定退他? 01/04 12:34
→ ynd: 乾脆判死刑。白癡 01/04 12:35
推 vincentsoon: 不只虐貓還殺貓!這種垃圾遣返回去大陸吧 01/04 12:35
推 pan60420: 貓貓治國 01/04 12:35
推 labulato: 宅王畢業幾年了要怎麼退學 況且宅王是殺與自己有糾葛的 01/04 12:35
推 blazestep: 為啥貓文一直被結案啊??版主愛貓人士? 01/04 12:36
推 cimic: 中生 僑生是高級外省人中的高級貨呀 01/04 12:36
→ labulato: 人 這虐貓垃圾是殺不相干的路貓 差很大 01/04 12:36
→ ynd: 搞的人不像人畜牲不像畜生 01/04 12:36
推 jympin: 校規就這樣定 是在吵什麼啦 01/04 12:38
推 winiS: 三、違反學術倫理有點希望,其他沒辦法,還是把貓關好吧 01/04 12:38
推 cimic: 吳思華:學生是自殺的 關我屁事 01/04 12:38
→ chrisleez: 雞豬牛也很可愛阿 還不是每天殺來吃 01/04 12:39
推 newland: 本來依校規才對啊... 不然是要怎樣= = 01/04 12:40
推 arrenwu: 違反學術倫理絕對沒搞頭,這跟學術倫理完全無關 01/04 12:40
推 jazz19860929: 依校規處理沒什麼不對阿,難道要公審嗎?? 01/04 12:41
→ cimic: 不如開放合法殺貓吃貓好了 立個法就可以吃了 還有狗也是 01/04 12:41
→ arrenwu: @labulato 宅王那是觸犯重大的刑事法律 依規矩處理而已 01/04 12:41
→ cimic: 明明就有很多台灣人愛吃狗肉 立個法不讓人殺來吃 太惡劣了 01/04 12:42
→ farmerlu: 給他三大過吧 ? 01/04 12:42
→ arrenwu: 喔 我是認為應該開放合法養殖&屠宰肉狗肉貓啊 01/04 12:42
→ farmerlu: 樓上, 豬和牛本來就不能吃啊 01/04 12:42
→ arrenwu: 這不可能給三大過,三大過=退學 01/04 12:43
推 GARIGI: 大家可能不清楚,此人不止殺一貓,而且還袋手套、製造不在 01/04 12:43
→ GARIGI: 場證明,可見心思歹毒。 01/04 12:43
推 cimic: 比起來 殺狗的韓狗高尚多了 致少肉還吃掉 沒有浪費 01/04 12:44
推 ymcheung: 所以不就是贊成吃狗肉的人不夠努力嗎 被保育團體超車 01/04 12:46
推 cimic: 中國:我們有反國家分裂法喲 台灣人切勿違法 01/04 12:47
→ ymcheung: 牛豬羊魚蝦為什麼就可以吃 也是這些保育團體不夠努力 01/04 12:47
推 elmush: 人家中國人欸 01/04 12:48
推 Meclarity: 如果只有罰款的話那他只會想下次做的時候不要被抓到, 01/04 12:50
→ Meclarity: 不被抓到就不會被罰錢,在根本上沒有嚇阻作用,沒有切 01/04 12:50
→ Meclarity: 身之痛怎麼會記得錯誤? 01/04 12:50
噓 pisser: 我虐死蟑螂要不要退學? 01/04 12:50
推 sanachen: 依校規才是正確的 01/04 12:51
推 ymcheung: 樓上可以跟每年運作幾天的蟑螂保護協會負荊請罪 01/04 12:52
推 Drizzling: 該怎麼做就怎麼作 被民粹影響法治才真的完蛋了 01/04 12:52
推 wowtw108: 台大捏,國之棟樑殺隻貓臭了嗎 01/04 12:52
推 cat763152001: 他不知道殺幾隻了 01/04 12:53
噓 b3030: 品德問題 01/04 12:54
推 Moratti: 驅逐出境啦 01/04 12:55
噓 idf009: 不用開除, 直接處死就好了,以免再犯 01/04 12:58
→ NohohonZoku: 學校教出這種學生當然是學校停招(? 01/04 12:58
推 rbull: 說自己愛甚麼動物的先拍張跟他親嘴的照片再來吧 01/04 13:02
推 doremi318: 輔助僑生虐貓? 01/04 13:03
噓 bkj123: 我開始反思過去幾年批評台灣司法的民怨是否過度膨脹了 01/04 13:04
噓 dot0172: 理盲濫情 01/04 13:04
推 cimic: 英九:依法22K 臭了嗎?? 01/04 13:04
推 sthelse: 台大校規不夠用,該修改就修改,要改趁現在! 01/04 13:05
→ cimic: 理盲濫情 這不是洨懂的口頭譂嗎???XDDDDDDDDDDDDDDDDDD 01/04 13:06
推 arrenwu: 罰錢不痛不癢? 虐這隻貓最少10萬罰金耶 01/04 13:07
→ sosobook: 驅逐出境 處死 退學 無期徒刑....原因 殺貓...?? 01/04 13:07
→ sosobook: 賠錢 輔導心理 強制志工勞動 因該這樣不是嗎 01/04 13:10
推 cimic: 呂忠吉 一切依法辦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1/04 13:11
噓 PNwan: 有沒有依校規懲處連署? 01/04 13:12
→ Darius: 在日本這傢伙連找工作都難了 01/04 13:12
推 cimic: 我也不懂同志在爭什麼結婚權 就依法不准結婚呀 01/04 13:14
→ cimic: 依法辦理很難懂嗎??? 01/04 13:15
→ chihchuan: 怎麼不處死呢?犯罪就該死阿,台大竟然包庇。 01/04 13:17
推 ms0200846: 人家台大欸 01/04 13:17
推 arrenwu: 所以同志們不喜歡這法律 在爭取修改啊 啥問題都沒有 01/04 13:17
→ arrenwu: 不喜歡台大獎懲規定的人 也可以去遊行請台大改啊XD 01/04 13:18
推 lordguyboy: 小心這種人被逼急了 鬧更大的 01/04 13:18
→ chihchuan: 要就修法或修校規,連程序正義都沒何來實質正義? 01/04 13:18
推 e1q3z9c7: 犯法就行了 01/04 13:26
推 MacOSX10: 我覺得某個有前科的盧教授也不適合再任教教法律了 01/04 13:27
推 Anikk: 退學的原因很簡單阿:得罪鄉民 01/04 13:28
噓 Recard109: 貓死了又怎樣,又不是人,浪費資源 01/04 13:29
→ Recard109: 民粹治國,法律乾脆廢掉好了,恢復全面公審 01/04 13:31
推 sharb: 司法都廢一廢 大家每天來萬人聯署 01/04 13:33
推 alen82515: 是說那些連署的大部分都是看人家唸112不爽吧… 01/04 13:37
推 chihchuan: 聯署的九成都不是112 01/04 13:38
→ chihchuan: 要就自己進112推動修改校規啦 01/04 13:39
推 IHD: 人家僑生耶,百萬人連署,可能才有反應的價值啦 01/04 13:41
推 dodonpachi: 殺貓對哪個法條就怎樣處理 01/04 13:45
推 chiz2: 安他媽的機巴毛啦 槍斃啦 01/04 14:03
推 SapiensChang: 推台大理性做法 民粹暴力超低能的 明明就有動保法 01/04 14:13
→ SapiensChang: 怎麼規定怎麼辦他就對了 01/04 14:13
→ SapiensChang: 還想硬要找一條規定套在人家給人退學 反正我覺得貓 01/04 14:14
→ SapiensChang: 貓可憐 學校一定要合我意不管 01/04 14:14
推 ihatechina: 虐待動物者死!!!!!!!!!!! 01/04 14:15
推 QQdragon: 人渣該死 01/04 14:19
推 shauyuan: 所以這樣子他就沒有求學權力,哪天會不會連工作都不給? 01/04 14:21
→ teardropbox: 現在不是殺貓 而是民粹要殺人 01/04 14:23
推 jeans520: 請問退學的目的是要把他完美推向社會邊緣嗎? 01/04 14:39
推 alan00: 連署退學制是陶片流放制的變體嗎 01/04 15:06
→ XISM: 我覺得毆打師長有87%像 01/04 15:18
推 tzuchun0214: 沒有規定的確就不能罰,法律這種東西本來就不完善, 01/04 15:22
→ tzuchun0214: 希望可以促動修法 01/04 15:22
→ l4743510: 好個貓死了又怎麼樣 反正都不關你的事 民粹也輪不到你 01/04 15:24
推 momoisacow: 大家糾一糾一人揍一拳 頂多罰金而已 敢判你做監 01/04 15:35
推 elanne: 難怪高官富人都要把小孩送去國外唸書,台灣高等教育連基 01/04 16:22
→ elanne: 本的生命教育都做不好。台大放任這種心理變態的人留在校 01/04 16:22
→ elanne: 園,有想過其他學生的安全嗎? 01/04 16:23
噓 mike5314: 跟某黨操控司法有什麼差 想幹嘛就幹嘛 01/04 16:44
推 mascherina: 野生動物被路殺或是被流浪狗咬死都沒有這麼高規格 01/04 17:17
推 Nravir: 這次虐殺貓下次不知道會做出啥事情~不過他應該有悔意吧 01/04 17:26
噓 ki84: 下次雞姦報答護航者吧!護航者爽的咧! 01/04 18:04
→ mave0: 某些台大都查無不法不是嗎 01/04 19:11
噓 windswiff: 校規沒寫就不能這麼做啊 如果對校規有意見就提出改革建 01/04 19:30
→ windswiff: 議而不是直接依民意開一個特例 這裡是法治國家又不是人 01/04 19:30
→ windswiff: 治國家 01/04 19:30
→ windswiff: 樓上一些動不動說雞x的也沒高尚到哪裡 就是透露出你對 01/04 19:32
→ windswiff: 同志的歧視而已 01/04 19:32
噓 chloeslover: 民粹治國 聯署下有罪判決 爽喔 01/04 19:50
噓 noangel0286: 本來就該照規定走,就算學校也不能任意妄為啊!可以 01/04 20:45
→ noangel0286: 修改條例,但不能民粹殺人 01/04 20:45
推 espressona: 酸民只要看到台大出事就高潮了 01/04 21:57
噓 coimbra: 讀那麼多書還是虐待動物,你還幫他在乎所學變白紙 01/04 23:35
→ coimbra: 真不簡單,拜託請一定要到監獄服務輔導受刑人 01/04 23:35
→ coimbra: 樓上的對於法官的判決也請都別嘴恐龍法官,因為他們都是依 01/04 23:36
→ coimbra: 法審判,包括頂新案.所以大家還抵制什麼呢 都依法了耶 01/04 23:37
→ coimbra: 有悔意就好好回澳門懺悔吧,中國比較需要你 01/04 23:38
推 ubcs: 法匠就是從這邊出來的 01/04 23:51
噓 tsppajrdrrfs: 法律都廢掉算了,反正民眾自行連署通過就好啦 01/05 00:27
→ coimbra: 真的,回頭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不滿過法官判決 都依法判決 01/05 00:31
→ coimbra: 的東西大家在不滿什麼?? 01/05 0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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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an 05 Tue 2016 00:34
[新聞] 萬人連署要虐貓生退學 台大依校規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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